南谯区大柳镇为民服务事项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0-03-0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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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柳镇为民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内容 办理主体 行使依据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期限 监督渠道
    1 南谯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南谯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南谯区民政局(政办函(2013)74号)《南谯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户籍在辖区内,由于家庭成员因病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 1、个人申请
    2、户主及患者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患者1寸或2寸免冠照片1张
    4、低保、五保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大病患者的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报销补偿结算单(必须是已盖章的原件)
    6、医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
    7、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8.符合国元报销标准要提供国元保险补偿结算单(加盖公章的原件)
    即办 0550-3890263
    2 南谯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南谯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 区民政局 南谯区民政局(南民政字[2017]74号)《南谯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户籍在辖区内,由于家庭成员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 1、户主及患者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五保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大病患者的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报销补偿结算单(必须是已盖章的原件)
    4、医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
    5、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6、符合国元报销标准要提供国元保险补偿结算单(加盖公章的原件)
    7、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
    即办 0550-3890263
    3 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证 区人社局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2015年第12号):《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2.《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六条: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首次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等相关证明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彩照
    5、其他有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劳动解除合同等)
    即办 0550-3890263
    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医保中心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户籍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员、符合条件的五保、残疾等人员。 1、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3、其他有关材料(如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即办 0550-3890263
    5 涉农补贴 涉农补贴 区财政局 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委托代办 户籍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员,因存折遗失和忘记密码等人员 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即办

    0550-3890263

     

     

    南谯区大柳镇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

     

    一、镇人社所

    1、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图

    社区初审

    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登陆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申请人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注册登录,进入就业创业证办理模块进行个人网上申请;复印件及相关表格报上级机构复核。

    镇办复核

    镇人社所对社区工作站报送的相关资料及个人信息,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复核合格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准确认。

    区级审核发放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事务所报送的相关资料,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审核发放。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流程图

    缴费或登记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照片至镇办缴费或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社保卡

    初次参保人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照片至市医保中心填写信息采集表,办理社保卡。

    领取社保卡

    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12333.chuzhou.gov.cn/办社保卡进度查询办卡情况后,到镇办或办卡银行领取社保卡(一般参加居民医保且办卡银行为皖东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保卡到镇人社所领取,其他的凭身份证至办卡银行领取)。

     

    备注:2018年滁州市三保合一,医保报销咨询电话 3218121  3218127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28、c32窗口

     

     

    二、镇民政办

    3、南谯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办理流程:(镇民政办)

    窗口受理、初审

    大柳镇民政窗口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至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审查

    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接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区民政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登记造册,核算救助资金,报区财政局审核拨付。

     

    三、镇财政所

    4、涉农补贴存折挂失流程(镇财政所)

    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至窗口开具挂失证明,再到皖东农村商业银行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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